浙江省零碳(近零碳)工厂建设评价导则(2023版)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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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《浙江省零碳(近零碳)工厂建设评价导则(2023版)》(后文简称《导则》)。《导则》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要求两部分,其中基本要求明确了浙江省零碳(近零碳)工厂创建的基础条件、管理职责及制度体系,评价要求包括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管理系统、能源与资源使用、产品、环境排放、温室气体减排实施及绩效、碳抵消实施共六个一级指标。

在产品减碳方面,《导则》提出工厂宜采用ISO 14067《碳足迹产品量化和通信的要求和指导方针》、PAS2050、GB/T 24040《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》、GB/T 24044《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》等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,核查结果应对外公布,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。适用时,产品宜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。

原文链接:https://jxt.zj.gov.cn/art/2023/12/4/art_1582899_259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