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30日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制造的重要指示精神,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,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,加快形成规范化、长效化培育机制,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,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实施《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》。作为今后开展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,《暂行办法》将进一步引领绿色制造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推动行业、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。
《暂行办法》将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:
形成国家、省、市三级“纵向联动“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;
形成绿色工业园区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“横向带动”园区内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。
《暂行办法》将遵循企业主体、政府引导、标准引领和全面覆盖的原则,以绿色工厂培育为基础,以绿色工业园区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为支撑,优化政策环境,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,激发企业绿色制造的内生动力。
具体来看,《暂行办法》主要包括总则、培育要求、创建程序、动态管理、配套机制、附则等6部分内容共27个条款,另外包括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、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评价要求,以及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动态管理表等4个附件。
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
一图读懂《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》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fAG8Q6uvBb0vcdKRKtgXs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