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生态环境部编制并发布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3年度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年度报告》)。
《年度报告》介绍了2022年以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进展,总结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部署新要求,反映了重点领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、适应气候变化、碳市场建设、政策和支撑保障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进展,并阐述了我国对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第28次缔约方大会的基本主张和立场。
以下为年度报告部分内容:
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部署新要求
加强统筹协调
新一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开始运行,统筹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,把系统观念贯穿“双碳”工作全过程,处理好发展和减排、整体和局部、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、政府和市场等关系。坚持减缓气候变化与适应并重。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应对气候变化重点任务(2023-2025)》。
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
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,加快推动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、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。实施全面节约战略,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,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。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、金融、投资、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,发展绿色低碳产业,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,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,倡导绿色消费,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。
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
坚持全国统筹、节约优先、双轮驱动、内外畅通、防范风险的原则,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“1+N”政策体系,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,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,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。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,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。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。
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
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,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,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,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,正确处理好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,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。
积极减缓气候变化
调整产业结构
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
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,2022 年,全国高技术制造业、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 15.5%和31.8%,较2012 年分别提高了6.1 和 3.6 个百分点,2023 年上半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1.7%。通过实施能效提高、节能降耗、产品设备升级等措施,十年来,中国能耗强度累计下降26.4%,以年均3%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 6.2%的经济增长,相当于少用14亿吨标准煤,少排放二氧化碳近 30 亿吨。
严控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(“两高一低”)项目盲目上马
修订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、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准入关,强化项目环评、严格“两高一低”环境准入。将坚决遏制“两高一低”项目盲目发展、淘汰落后产能等情况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,通过例行督察和拍摄制作长江经济带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,查实一批突出问题,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,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。
优化能源结构
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
2022 年,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 17.5%,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.52 亿千瓦,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 12.13 亿千瓦。
--风电新增 3763 万千瓦,总装机量达到3.65 亿千瓦;
--太阳能发电新增 8741 万千瓦,总装机量达3.93亿千瓦;
--生物质发电新增 334 万千瓦,总装机量达0.41亿千瓦;
--常规水电新增 1507 万千瓦,总装机量达3.68 亿千瓦;
--核电新增 225 万千瓦,总装机容量0.55 亿千瓦;
--全国已建成加氢站数量超过350 座,约占全球总数的40%。
提高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水平
加强煤炭清洁安全高效利用,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、灵活性改造、供热改造“三改联动”。2023 年实现全面供应国 VIB 标准车用汽油。
加速发展新型储能
截至 2022 年底,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 870 万千瓦,平均储能时长约2.1 小时,比2021年底增长 110%以上。2022 年新增装机中,压缩空气储能、液流电池储能技术占比分别达 3.4%、2.3%。此外,飞轮、重力、钠离子等多种储能技术也已进入工程化示范阶段。
促进节能提效
大力推进工业领域提质增效
加速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转型,组织绿色制造标杆创建,截至 2023 年3 月,累计培育国家层面绿色工厂 3616 家、绿色工业园区267 家、绿色供应链企业403家,带动推广绿色产品近 3 万种。
推进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
在钢铁、有色金属、建材、石化、化工、纺织等行业创建86家能效“领跑者”企业,行业内先进绿色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(PUE)值降至 1.1 左右,带动各地近7 万家制造业企业实施智能制造,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9000 余个,其中2500余个基本完成了数字化转型,209 个探索了智能化升级。2012-2022 年,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幅度超过36%,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近10 个百分点。
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
出台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
2022 年6 月,印发实施国家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》,并作为碳达峰碳中和“1+N”政策体系之一。截至 2023 年 9 月,已有29 个省(区、市)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。
积极开展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
推动城市和产业园区组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。聚焦重点领域和行业,从目标、管理、路径、技术等方面,提升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水平。截至 2022 年底,组织开展了9 个省(区、市)6 个重点行业的 415 个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、7个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和16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等试点。浙江省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,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布减污降碳协同指数。
强化环境质量改善和碳排放协同管理
全国燃煤锅炉从近50 万台降低到目前不足 10 万台,减少燃煤使用量4亿多吨。北方地区完成农村散煤治理 3700 万户左右,减少散煤消费量7000 多万吨。淘汰老旧及高排放机动车辆超过3000万辆。在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的同时,协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。
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
初步构建制度框架体系
完善法规制度体系
2023 年印发《2021、2022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(发电行业)》,明确配额发放、调整、核定及清缴履约等管理流程,启动发电行业 2021、2022 年度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工作。
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机制
编制形成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以及配套管理制度,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。
完善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
建立日常监管工作机制
强化执法
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和支撑保障
推动立法、政策和标准制定
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立法。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法、能源法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立法工作,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写入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》等法律。
完善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“1+N”政策体系
制定出台能源、工业、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减污降碳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,有色金属、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财政支持、统计核算、科技、教育、标准等支撑保障方案,构建完成碳达峰碳中和“1+N”政策体系。
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
完善经济政策
推动碳排放权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
将碳排放权、用能权、用水权、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。
完善财税支持政策
延续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,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。延续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对“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”等行业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。
大力发展绿色金融
发行绿色金融债,按季度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。
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。
深化电价政策和电力交易改革
加快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监测体系建设
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
形成能源活动部分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,探索工业核算方法。初步完成2015 年-2020 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,并启动《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》修订。推动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建设。发布中国温室气体公报,研制碳源汇监测核校支撑系统。
推动碳监测评估试点
实现重点行业、城市、区域三个试点层面全覆盖,5 个试点行业共建成93 台在线监测设备,建成63 个高精度、95 个中精度城市监测站点。印发10 余项碳监测技术指南或规程。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mee.gov.cn/ywgz/ydqhbh/wsqtkz/202310/W020231027674250657087.pdf